网络教育全国统考的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2号、教高[2004]5号,网考委[2005]1号、[200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学生必须参加网络教育全国统考,统考合格成绩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统考初期以常规纸笔形式进行或机考、网考,逐渐过渡到完全无纸化的机考、网考。
  根据2007年11月20日发布的网考委[2007]4号文件精神,统考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试时间
  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
  二、考试课程
  专升本2门,《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考试方式
  《大学英语》(B)采用笔试闭卷方式,取消《大学英语》(B)的听力;《计算机应用基础》采用机考闭卷方式。
  四、考试地点
  经网考委审批的考点,包括全国地级以上(含地级)电大等。
  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带好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习中心进行报名交费,选择考点。符合免考条件的办理免考手续。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报名考试,每次报考门次由学生自定。
  六、报名考试费
  笔试科目30元/人.门次,机考科目35元/人.门次。
  七、核对报考信息
  学生通过学号和身份证号登陆统考平台http://www.cdce.cn/核对考生信息。
  八、领取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学习中心领取准考证或自己在网上打印。
  九、考试
  带齐身份证、准考证至考点参加考试。
  十、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由网考办通过统考平台http://www.cdce.cn/进行发布。
  十一、免考规定及免考申请流程
  (一)免考的规定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附件文件规定)可免考“大学英语”;
  6、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7、公共外语为日语,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大学日语四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8、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可免考“大学英语”。
  (二)免考申请流程
  1、学习中心下载并印制“免考申请表”,同时张贴“《免考申请表》填写须知”;
  2、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免考证明原件至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免考证明原件种类如下表所示;

  免考原因、证明原件、代码对应表

免考原因(免考条件)

证明原件

代码

可免考科目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书

1

统考的所有科目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一级A、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一级A、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2

计算机应用基础

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3

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4

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5

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

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

6

大学英语

非英语专业,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身份证件

7

大学英语

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8

大学英语

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9

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日语,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10

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11

大学英语

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12

大学英语


  3、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由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免考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两份,一份学习中心留存,一份上传学院,申请表原件学院留存;
  4、学习中心汇总免考申请材料,并填写 “免考汇总表”。需提交的纸介件为:免考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免考证明复印件,电子件为免考汇总表;
  5、学院依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审;
  6、学院依据审批结果将免考学生名单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7、提示
  (1)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2)各志博缘学习中心需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特别是有关免考的规定,并对免考证明原件仔细审核,审核过程中请妥善保管证书原件并复印上传;
  (3)初审合格后,由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但学习中心须指导学生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如实准确填写其中内容。如果出现数据虚报、漏报、错报,由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共同负责;
  (4)请于规定期限前按要求办理免考申请,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办理。所有免考材料由学习中心组织申报,奥鹏中心初审并汇总上传,学院不接受学生的个人申请。
  十二、其它
  不详之处及相关辅导材料详见网站相关通知。

热点课程推荐

热门资讯

名师风采
学员心声
关于我们 | 合作推广 | 媒体关注 | 诚聘英才 | 网站帮助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支付中心 | | 技术支持:博宇通联
Copyright © 2003-2008 {$SiteUrl}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志博缘技术培训中心 京ICP备09007801号
地址: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2号楼1313室 电话:010-68986334  传真:010-68986315
友情提示:本站所有文章均为网络转载,如侵犯版权请您联系kf@qhypx.org  邮编:100037